Tommy 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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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 先想好證明你清白的說詞吧
post by tommy @ 22 十二月, 2006 06:36
這一陣子流行 FON , 透過分享的精神, 提供自己的寬頻讓人免費使用, 同時, 大家也就可以同樣使用別人家的寬頻. 看起來, 在理想世界上, 是一件多好的事情啊. 不過.... 同樣的東西, 當被利用在某些不好的事情上時, 那麼... 面對資訊相對落後的台灣檢警來說, 你 (寬頻的提供者), 準備好你的答辯說詞了嗎?

由於這陣子, 在台灣, 有 99 元 (好像也有 16x 元的) 就能買到的 FON AP, 看起來很便宜, 所以也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 購買的人似乎不少.

不過, 這幾天, 同樣在台灣, 我看到了這則 blog 上的文章, 由這兒, 你可以看到台灣有某些警察是怎麼辦案的, 同樣, 有些檢察官是怎麼決定要不要起訴的, 法官是怎麼判案的. 如果你碰到類似的檢警, 你要怎麼應付呢?

上頭的案例, 只是一般家裡使用 ADSL (也許加上無線 AP), 當某個警察在網站上看到有不該出現的東西, 結果... 一查 IP 是來自你家, 你... ADSL 的租用者, 法律上該時間的 IP 使用者, 在碰到這些檢警時, 要如何證明你的清白呢? 如同 blog 的主人, 在花了時間與精神之後, 似乎仍不能取得這些 "法律人" 的認同.

IP 的合法使用者,  要對所有該 IP 出去的封包負責嗎? 只因為東西是由這個 IP 出來的, 就是一個重要的證據嗎? 就可以起訴了嗎? 當時在家, 就能表示那件事是你做的嗎? 當時不在家, 就能表示不是你做的嗎?

如果你的電腦被放了木馬, 機器被入侵, 無線網路被盜用, 都可能發生同樣的事情. 同樣... 如果家裡自己裝了這類的東西, 或是 proxy, 就算不在家裡, 一樣可以遠端來做這件事.

所以... 事發的同時, 在不在家有影響嗎? 是不是除了 IP 之外, 檢警應該有更多的證據, 才能起訴呢?

就目前看來, 台灣的很多檢警, 似乎只要認定你的 IP, 那麼... 對你來說, 勞民傷財應該是在所難免了, 就連最後可能留下案底都不無可能的.

所以... 仔細想想吧. 在台灣的檢警這樣的辦案手法下. 不管你是基於分享的偉大精神, 還是貪圖那個便宜的無線網路 AP. 先想好你要怎麼對這類的檢警, 提出他們相信的說詞, 來證明你的清白吧. (當然... 不用 FON 的人就沒事了嗎? 上頭的例子告訴我們.... 一樣有事, 而且事情還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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